目錄/提綱:……
一、造成“耕者有其田”制度受損的真實原因并非土地流轉,而是農地承包制度
二、農民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是合理合法的,土地流轉具有現(xiàn)實意義
三、難以通過“雙置換”的實施確!案哂衅涮铩敝贫鹊姆(wěn)定
一是阻止事實上的農地私有,建設集體所有
二是鼓勵進程農民徹底放棄土地,為擴大農業(yè)經營規(guī)模創(chuàng)造條件
三是提高農業(yè)組織化程度,為耕者有其田提供_保障
二是城鄉(xiāng)制度方面也存在差異
三、完善多項制度以配合農村土地制度的創(chuàng)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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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者有其田”制度損害的原因分析
徐祥臨日前在《學術前沿》發(fā)表的《耕者有其田”制度背后的隱性危機》一文中就指出,當前我國
農村土地制度正在發(fā)生質的改變,主要表現(xiàn)是,地主在土地流轉的名義下悄悄地復活,耕者有其田制度正在受到損害。必須重新認識“耕者有其田”制度的內涵及優(yōu)越性,反對農村土地私有,防止深層制度危機。
在此,徐祥臨教授的判斷并沒有錯,當前我國耕者有其田制度是在受到損害。但是這種損壞是由土地流轉造成的嗎?此外,農地流轉的農民究竟是被動的還是主動的成為地主,其流轉收益應該歸誰所有,這些都值得我們進一步探討,由此重新來評定當前的農村土地制度。
一、 造成“耕者有其田”制度受損的真實原因并非土地流轉,而是農地承包制度
徐祥臨教授在文章一再強調土地流轉對耕者有其田制度的根本性損害。誠然,土地流轉使得部分農戶失去土地,成為地主。但是我們必須看到土地流轉都是有年限的,農民只是暫時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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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剩下老兩口,還有大量的土地,有的農戶
結婚娶妻生子,十幾年下來,人均土地嚴重不足。每年都有大量的農戶找到基層領導,要求重新分配土地?梢哉f,現(xiàn)有的農村土地承包分配制度才是造成“耕者有其田”制度遭到損害的關鍵所在。此外,從理論上看,農村流轉反而能促其“耕者有其田”制度。少地的農戶可以通過流轉獲得多地農戶的土地。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我們調查到幾乎不可行。因為,基本沒有農戶愿意為本來無償就可以獲得的承包地支付額外的費用。
二、 農民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是合理合法的,土地流轉具有現(xiàn)實意義
徐祥臨教授在文中指出,在市場經濟理論中,地租就是土地要素的報酬,在財富分配中歸土地所有者占有。因此,他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土地所有者得不到任何經濟利益,而農戶作為土地承包者卻可以通過土地流轉獲得利益。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悄悄發(fā)生了改變。從徐祥臨教授的觀點來看,地租應該歸土地所有者所有,因此土地流轉的收益也應該歸為集體經濟組織。
誠然,土地管理管理法規(guī)定農村土地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但是如何確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主體,如何確定成員資格來明確土地的所有者一直是頗有爭議的話題。如果將流轉收益歸農村集體所有,是不是意味著作為村集體財產,由集體成員平均分配?等等這些問題都難以解決。而2007年的《物權法》已經明確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用益物權。用益物權屬于物權的一種,是一種相對獨立的財產權,是指非所有人對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權利。法定的用益物權在農民土地流轉中給予了有效保護。在農地出租過程中,農戶只是將土地的使用權流轉出去,土地承包經營權仍在自己手中。依據《物權法》,農戶顯然應該獲得應得的收益。從這個角度來看,出租形式的農地流轉依然是“耕者有其田”,農戶只是暫時放棄了使用權而已。而據此判定農民即是“地主”說服力不足。
再者,正如徐祥臨教授所言,土地流轉提高了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我們也認為在當前,在堅持土地流轉三大原則的前提下,在當前農村勞動力逐步老齡化,農村空心化的形勢下,合理有序的流轉土地是十分必要和必須的。
三、難以通過“雙置換”的實施確!案哂衅涮铩敝贫鹊姆(wěn)定
在文中,徐祥臨教授對“耕者有其田”制度的內涵及優(yōu)越性進行了十分詳盡的說明和分析。的確,在當前大環(huán)境下,我們必須形成堅固的以小農為基礎的金字塔式社會結構,從而確保農村穩(wěn)定和發(fā)展。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則是形成穩(wěn)固結果的一個根本。如何確!案哂衅涮铩敝贫鹊姆(wěn)定,徐祥臨教授提出三點:一是阻止事實上的農地私有,建設集體所有。二是鼓勵進程農民徹底放棄土地,為擴大農業(yè)經營規(guī)模創(chuàng)造條件。三是提高農業(yè)組織化程度,為耕者有其田提供_保障。在第二點中,徐祥臨教授充分肯定了“以承包地換社保,以宅基地換住房”的經驗。對此,筆者認為這一被稱作“雙置換”的做法,在大范圍內能否推廣值得商榷。
2006年,成都溫江區(qū)最早開始了“雙置換”制度,認為實行了農民和政府的雙贏,之后迅速在我國推廣。但是,由于各地的宣傳、推進形式、客觀環(huán)境的改變,很多地方推行困難。2008年,重慶市九龍坡在西部地區(qū)率先進行“雙置換”試點。雖然實施了這些優(yōu)惠政策,但很多農民仍然覺得用“土地換城市戶口”并不劃算。這項試點工作推行一年多后,終因對農民吸引力不足而不了了之。2010年《半 ……(未完,全文共3497字,當前僅顯示176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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