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美國政治腐敗“高發(fā)期”
(一)政黨分肥制
(二)合同腐敗
(三)管制腐敗
(四)司法腐敗
(五)立法腐敗
二、美國歷史上腐敗猖獗的原因
三、美國腐敗治理機制
(一)文官改革運動
(二)新聞監(jiān)督機制
(三)政府道德革新運動
……
干部學習講稿:美國歷史上的腐敗及其反腐機制
郇雷
中央黨?粕绮坎┦
各位學員大家好,今天我們主講的題目是美國歷史上的腐敗及其反腐機制。美國雖是一個只有200多年歷史的年輕國家,但是這個國家腐敗問題同樣由來已久。美國政府贏得廉潔而高效的良好聲譽僅僅是現代的事情。一個多世紀以前,有關美國腐敗的報道頻繁見諸報端。貪污受賄、收取回扣、巧取豪奪、偷盜欺詐、內部人交易等形形色色的丑聞充斥著那個時期的美國社會。與今天一些被冠以“最腐敗”之名的發(fā)展中國家或轉型國家相比,那時美國腐敗的泛濫程度和惡劣后果毫不遜色,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美國歷史是一個腐敗非常嚴重的國家,有人也
總結了美國的“腐敗高發(fā)期”,但是隨著反腐敗機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腐敗行為得到了有效的防止或懲處,腐敗被抑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
現代國際透明組織對美國的反腐指數進行了調查,發(fā)現美國是世界上比較清廉的國家,它在國際上的排名一直在15-20左右。在歷史上美國腐敗共有三次高發(fā)期,我簡單給大家介紹一下。這三次高發(fā)期分別集中出現于:1840年前后;1857至1861年間;19世紀70年代。自19世紀80年代開始,腐敗與欺詐指數逐步走低,并在1914年也就是一戰(zhàn)前后出現最低水平。腐敗和欺詐指數在20世紀20年代又微幅上揚。至20世紀70年代中期,美國腐敗與欺詐指數基本保續(xù)穩(wěn)定,大體在非常低的水平上輕度波動。
在19世紀,具體是在1815至1975年間,美國經歷了一段腐敗事件從層出不窮的高峰期到銳減并維持在一個低水平穩(wěn)定期的過程。19世紀70年代是腐敗現象的高發(fā)期,其腐敗指數近乎美國進步主義時期至20世紀70年代之間腐敗水平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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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遜經眾議院投票,以一票多數當選美國第三任總統。而即將卸任的第二任總統、聯邦黨人亞當斯為削弱杰斐遜_,在下臺前把許多本黨人士緊急塞進了政府和法院系統。當時任命這些官員倉促而草率,在歷史上留下了"星夜受命人"的典故。
1801年初,杰斐遜上臺后,也毫不含糊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他立即按"政治上可接受性"的標準撤換了大批聯邦黨官員,代之以新執(zhí)政黨的人士。由此開啟"政黨分肥制"先河,這一項制度使之在相當長時期內美國政治標準成為美國政治錄用的基本方式。也就是根據候選人的黨派、政治立場來決定政治錄用的標準,而不是根據候選人的能力實行任命。
這個“政黨分肥制”有一個非常大的弊端。第一個非常大的弊端就表現在它大大降低了政府行政效率。由于黨派紛爭、輪流執(zhí)政,政府官員和其他公務人員處于極不穩(wěn)定的狀態(tài),無法保證政策的穩(wěn)定性和連續(xù)性。所以說這些政府官員經常受到選勤的變化影響,時升時降,很難保持連續(xù)性,他們無從積累經驗,當時美國
公務員行政能力普遍低下。這是第一個弊端。
第二個弊端更為重要,也更為嚴重,就是導致權力腐敗。在兩黨制"輪流坐莊"的政治格局下,執(zhí)政黨一上臺便盡力利用掌握的權力攫取資源,以鞏固自己的政治基礎。在"政黨分贓制"之下,不僅執(zhí)政黨要謀一黨之私,各級官員個人的腐敗更是變本加厲。"政黨分贓制"下面政治錄用的標準基本上是單純政治性的,只看對象是否效忠本黨,特別是看他們在競選中是否做出過"貢獻"。因此,政治錄用實際上演化為相當直接的權錢交易,執(zhí)政黨對大選中的支持者、贊助人投桃報李,論功賞爵;這些人做官之后,便以權謀私、中飽私囊。加之任期有限,官員行為趨于短期化,腐敗行為近乎掠奪。
兩黨政治下的"政黨分贓制"造成了美國歷史空前的腐敗。比如說美國南北戰(zhàn)爭時期,運籌帷幄,指揮千軍萬馬與南方叛軍艱苦奮戰(zhàn)的林肯總統的身邊經常跟著一群"跑官要官"的"金主"。搞得這位偉大的總統不勝其煩、狼狽不堪,一次林肯總統忍無可忍指著辦公室外成群的求職政客憤憤地說:“分贓制對共和國的危險可以比叛亂還大!
美國的第十八任總統尤利塞斯•辛普森•格蘭特是南北戰(zhàn)爭中的“常勝將軍”。南北戰(zhàn)爭結束后,他以保衛(wèi)聯邦的勝利者的身份當選了美國總統。但格蘭特在美國歷史上卻聲譽不佳,在戰(zhàn)場上他是一位常勝將軍,但在官場上他并不是一個合格的總統。其重要原因就是格蘭特當政時期腐敗肆虐。當時的人們說:格蘭特政府把美國的
稅務部門變成了本黨競選的“加油站”。
政黨分肥制是一種典型的收買型腐敗,我們可以從以上的分析中看出。在19世紀的美國,人民發(fā)明了“政治機器”一詞來形容當時愈演愈烈的政黨分肥制。所謂“政治機器”就是利益集團為政治家競選募集資金的方式控制當選的政治家,以此來謀取政治職位或從中獲取暴利的一種方式的形象表達。這也是美國早期選舉制度牟利的一項重要方式。
這架政治機器運行的機理在于權錢(或工作崗位)交換,其發(fā)動機是在政治家或政客與利益集團或選民之間扮演橋梁作用的所謂“老板”。老板在政治機器_中的地位舉足輕重,其主要職責是為政黨候選人籌措競選經費,代為征集選票,甚至直接出馬參與競選,并在選舉勝利后主導政府職位分配、或用政府掌握的經濟利益和好處來犒勞追隨者。它不是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而是通過老板和各利益集團的幕后交易來運轉的。
鑒于地方政府的職位均由競選獲勝者控制,故公職人員大都與當政者有著切身的利害關系。由龐大的官僚體系負責執(zhí)行以恩惠換選票的具體操作,是政治機器的另一大特征。
在這一過程中,選民期待政府維護自身利益、提高福利水平,政黨則以利益分贓為誘引招攬選票,官僚為保住飯碗或擴大利益而介入其中,老板及其幫兇游刃于三者之間。由于利益均沾,這種收買型腐敗在全美甚囂塵上。
至1890年,政治機器已控制了美國20個大城市中的一半以上,并支配著當時絕大多數的美國城市政府。美國歷史上最著名的、也是影響最大的政治機器,就是紐約市的坦慕尼協會。接下來,在以后我們還會講到坦慕尼協會是怎樣影響美國的政治的。比如就紐約市而言,19世紀70、80年代這段時間里紐約的公共職位有四萬多個是被坦慕尼協會所壟斷的。不僅如此,坦慕尼協會的老板還牢牢控制著市議會席位和地方檢察長的任命權。上面我們講的是政黨分肥制給美國造成腐敗影響。
(二)合同腐敗
第二種腐敗是合同腐敗。19世紀美國迎來了城市建設和經濟發(fā)展的高峰時代,這就為美國政府在購買社會服務中獲取個人利益提供了機會。所謂的合同腐敗,簡單地說,就是在于私人企業(y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收受賄賂或者拿回扣,或者以簽訂政府工程項目采購合同的形式將巨額
財政支出轉移給私人企業(yè)。
格蘭特總統,他執(zhí)政時期是1868-1876年,當時格蘭特政府與CreditMobilier公司簽訂修建鐵路的合同總額高達9400萬美元,而實際花費僅為4400萬美元。
除此以外,在公共產品的采購方面,腐敗現象還表現在其他方面:許多城市的財政資金被存入與政府關系良好的商業(yè)
銀行;城市醫(yī)院的藥品和貧困居民的救濟物資供應權被特定企業(yè)壟斷;街道清掃、垃圾收集等市政服務被外包給指定承包商,其中,見不得人的贓款或回扣都進入了腐敗官員們的腰包。
(三)管制腐敗
第三種腐敗類型是管制腐敗。管制腐敗指的是,在管理被禁止或受限制的行業(yè)時,公職人員通過向私人集團大開方便之門聚斂了巨額財富。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美國許多城市政府對賭博、烈酒和性服務場所的建立實行管制措施。比如說在紐約、費城、圣路易斯、明尼阿波利斯、匹茲堡、芝加哥等大城市普遍存在公職人員課征行業(yè)準入費的現象。其中,紐約的市政官員和警察公然收取賄賂;而在費城,這種索取則較為謹慎,主要是由一些“財團”來承擔好處費的征收工作,繼而將其分發(fā)給政府官員。而且他們有一種專門的模式叫做辛迪加。
通過辛迪加的腐敗網吸納了大批參與不法錢財收集和分發(fā)的政府官員,辛迪 ……(未完,全文共13158字,當前僅顯示313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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