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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工作情況

發(fā)表時間:2016/4/2 20:42:32
目錄/提綱:……
一、案件審判情況
(一)案件數(shù)量逐年下降
(二)犯罪類型以暴力和侵財犯罪為主
(三)暴力犯罪多為偶發(fā)犯罪且不計后果
(四)侵財型犯罪多具有預謀性和連續(xù)性
(五)共同犯罪現(xiàn)象較為突出
(六)外來未成年人犯罪占比較高
(七)未成年女性犯罪不容忽視
(八)低年齡段未成年人犯罪應引起重視
二、未成年被告人的類型化特征及反映的問題
(一)類型化特征
(二)影響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觀因素
三、全省法院加強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工作的舉措
(一)機構設置專門化
(二)隊伍建設專業(yè)化
(三)審理方式人文化
(四)刑罰適用輕緩化
(五)工作機制制度化
(六)職能延伸拓展化
四、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犯罪面臨的困境
(一)未成年人過早離開校園走向社會,在不良因素綜合作用下走上犯罪道路
五、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相關建議
(二)在學校層面上,應當堅持教書與育人并重,補齊教育短板
……
**省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工作情況(2013年-2015年)

**省高級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

**省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工作情況
(2013年-2015年)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希望,民族的未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事關億萬家庭的切身利益,事關全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近年來,全省各級法院認真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堅持以執(zhí)法辦案為中心,不斷延伸審判職能,為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犯罪、維護_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現(xiàn)將2013年至2015年全省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判工作情況通報如下:
一、案件審判情況
2013年至2015年,全省法院共判處未成年有罪人犯3432人,其中,涉及故意殺人、綁架、故意傷害等暴力犯罪863人;涉及盜竊、搶劫等侵財犯罪1256人;涉及強奸、強迫賣淫、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等性犯罪162人;涉及聚眾斗毆、尋釁zhi事等擾亂公共秩序犯罪866人;涉及毒品犯罪和其他類犯罪257人。(見圖表一)


通過梳理分析,全省未成年人犯罪呈以下趨勢和特征:
(一)案件數(shù)量逐年下降。2013年至2015年,全省法院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別為931件、807件和805件,判處的有罪人犯分別為1349人、1187人和896人,案件數(shù)量和有罪人犯數(shù)均呈明顯下降趨勢。(見圖表二)


(二)犯罪類型以暴力和侵財犯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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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6.5%。雖然所占比例不大,且總體上沒有走高趨勢,但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該年齡段的未成年人所實施的犯罪均為嚴重犯罪,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奸、搶劫、爆炸、放火、投毒、販毒等八類嚴重犯罪,故應當引起高度重視。
二、未成年被告人的類型化特征及反映的問題
通過對近三年來審結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進行剖析,我們梳理出涉案未成年被告人類型化特征,歸納出誘發(fā)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觀因素。
(一)類型化特征
一是多出自單親家庭或留守家庭。在被判處有罪的未成年人犯中,出自離異或喪偶等單親家庭的情形占較高比重。以哈爾濱市為例,2013年至2015年,該市兩級法院判處有罪未成年人犯919人,其中單親家庭的386人。此外,隨著中國社會的加速轉(zhuǎn)型,農(nóng)村留守兒童、少年逐漸增多,家庭結構缺損導致這些未成年人受到的家庭教育不全或出現(xiàn)偏差,為其健康成長帶來隱患。
二是雖在校就讀但已被邊緣化。由于目前一些中小學的教育導向以應試教育為主,一些不愛學習或?qū)W習成績差的學生被貼上了差生的標簽,逐漸被邊緣化。有的學生因此對學;蛏鐣a(chǎn)生逆反心理,尤其喜歡通過逞強耍橫獲得存在感,一些人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據(jù)統(tǒng)計,三年來,全省法院判處的有罪未成年人犯中,在校生所占比例為20%。如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法院2014年審理的一起校園聚眾斗毆案件,被告人付某因感覺同校學生王某與自己說話態(tài)度不好,即通過電話與其約架,雙方分別糾集多人,在操場持鎬把互毆,造成一人輕傷。
三是因故輟學過早流入社會。在全省法院判處的有罪未成年人犯中,有16.8%屬于文盲或僅具有小學文化程度,即使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未成年人犯,也有很多實際并未完成相應學業(yè),而是中途綴學或被學校勸退后,通過各種途徑取得了畢業(yè)文憑。這些缺乏必要文化程度和生存技能的未成年人過早進入社會后,基本處于失業(yè)和失管狀態(tài),有的受不良風氣影響,以“社會人”自居,拉幫結伙,到處zhi事。如2014年黑河市中級法院審理的被告人王某某、朱某某、于某等人故意殺人案中,朱某某、于某均為未成年人,在社會上游蕩,因無生活來源,平時接受王某某接濟,后在王某某指使下實施了殺害王某某仇家的故意殺人犯罪。
(二)影響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觀因素
影響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未成年人犯涉世淺,辨別是非和自控能力差,法制觀念淡薄等自身原因外,客觀環(huán)境的影響也是不可低估的重要因素。
一是家庭因素。在未成年人社會化過程中,家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不良家庭教育對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發(fā)性影響,容易造成未成年人畸形心理和人格缺陷,引發(fā)犯罪。通過查閱反映未成年被告人成長經(jīng)歷和犯罪原因的社會調(diào)查報告,我們發(fā)現(xiàn),誘發(fā)未成年人犯罪的不良家庭教育環(huán)境或不當教育方式主要包含以下情形:1.關愛不夠或方式不當。有的未成年人因出身單親家庭、留守家庭,或者家中父母不睦,缺乏家庭的溫暖和關愛,致使心靈受到創(chuàng)傷,形成孤僻冷漠性格,走上犯罪道路。如2014年嫩江縣法院審理的被告人敖某強奸、強迫賣淫案,敖某從小父母離異,無人看管,長期生活在網(wǎng)吧、旅店,平時靠小偷小摸為生,后伙同他人劫持兩名未成年女孩強迫賣淫,并對女孩實施了強奸行為。與缺乏家庭關愛的孩子相比,有的未成年人則是在家長百般溺愛下成長起來,家長的言聽計從、百依百順,使孩子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個性和不良行為方式。通過分析一些未成年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暴力犯罪案件發(fā)現(xiàn),很多涉案未成年人走上暴力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父母過于嬌慣溺愛,導致這些未成年人以自我為中心,不懂忍讓,自私任性,喜歡用暴力解決問題。2.教育不夠或方式不當。有的家長僅關心孩子的學習成績,不注重良好習慣和品格的培養(yǎng);有的家長對孩子成長中出現(xiàn)的問題,缺乏耐心和理性,簡單粗暴地訓斥甚至棍棒相加;有的家長只注重言傳,卻忽視身教,不僅未能給子女樹立做人處事的榜樣,還將一些錯誤的觀念潛移默化地灌輸給孩子。以黑河市為例,2013年至2015年,在兩級法院判處的有罪未成年人犯中,有49.3%在成長過程中受到過不良家庭教育。3.親子溝通不夠。很多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因忙于工作或生計,疏于與孩子溝通,而未成年人由于處在青春叛逆期也不愿與父母過多交流,久而久之,這些孩子在思想上有什么變化,結交了什么朋友,家長都不清楚,因而錯過了防微杜漸、把處于失足邊緣的未成年人及時拉回的機會。如2015年大慶市高新區(qū)法院審理的一起故意傷害案,被告人趙某某系一名高三女生,成績優(yōu)異,因不堪忍受同桌長期對其刻意干擾,在一次爭吵后將對方捅刺成重傷,令人惋惜的是,該被告人從未向家長或老師傾訴或?qū)で髱椭,最終導致壓力過大而鑄成大錯。
二是學校因素。學校是未成年人接受社會化教育的主要場所,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在校學生犯罪反映出學校教育存在一些薄弱環(huán)節(jié)。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1.缺乏法制教育。一些學校在教育導向上片面強調(diào)教書應考,淡化和忽略了教書育人。有的重智育,輕德育;有的重文化 ……(未完,全文共11030字,當前僅顯示262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省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