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承包土地的功能及存在的必然性
二、當前承包土地各種功能之間的矛盾
三、承包土地各種功能相互矛盾的影響
四、承包土地功能多元化的發(fā)展階段及轉化與協(xié)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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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是當前維系農民與集體、農業(yè)與工業(yè)、農村與城市的最重要的紐帶,是政府能夠藉以影響和控制農村,確保其政策被執(zhí)行的工具,是農民就業(yè)、生存的保障_,也是當前農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徑,這些作用都是由承包土地的各種功能所決定的。本文擬通過分析土地的功能及功能之間的矛盾,來探讀討承包土地各種功能當前所處的發(fā)展階段,并提出協(xié)調各種功能的政策思考。
一、承包土地的功能及存在的必然性
土地作為一種自然資源,其主要功能是為社會提供食物,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就要獲取要素報酬,這是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經濟特性。對國家而言,土地是一種_的工具;如果在土地前再加上一個定語“承包”,又賦與了其特有的功能,即為承包主體提供就業(yè)和生存保障,可見,土地本身有三種功能,即為社會提供食物社會功能,確保_的政治功能和實現(xiàn)要素報酬的經濟功能,承包土地則在上述三功能的基礎上延伸出了就業(yè)、生存保障和社會福利功能。
、背邪恋氐氖滓δ埽簽樯鐣峁┦澄锕┙o。這種功能由來已久。一是從歷史上看,土地就承擔著維持人類生存的重任,古時“攻城掠地”的戰(zhàn)爭,近現(xiàn)代的局部戰(zhàn)爭,無不是為土地而戰(zhàn),究其原因是土地的首要功能——能為_的提供食物供給。我國早就有“普天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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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社會保障,改革后則通過個人與國家、企業(yè)共同出資建立社會保障基金來保障,從而使職工逐步走出了是“國家人”的國家保障體系。農民則正與此相反,一直沒有明確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建國初期,實行土地個人所有制,農民就以土地為社會保障;初級合作社和高級合作社以勞動報酬和土地股權的分紅為生存保障;人民公社時期,其保障體系是公社這個大集體,農民對公社的依附,其實就是對生存保障體系的一種依賴,與改革前城市居民以國家為保障體系一樣;分田到戶以后,農民對承包土地沒有所有權,但是有經營使用權和剩余產品的索要權,承包土地維持了農民生老病殘的保障需要,從而農民的生存保障從公社又轉向了土地,承包土地從而既是生產手段,又是農民的生存保障工具,具有不可替代的保障功能。
、闯邪恋氐慕洕δ。承包土地如果剝出其社會各方面的功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是一種生產要素而已,和資本、技術、勞動力一樣,是進行生產活動的基本資料。作為生產要素在與其他生產要素結合進行生產,必然要取得相應的經濟報酬。對承包土地的農戶而言,其經濟意義在于利用土地生產更多的有效益的產品。特別是現(xiàn)階段,農民解決了溫飽問題,糧食供求基本平衡時,承包土地的經濟功能突顯,目前是大多數(shù)農民致富的主要途徑。
、党邪恋氐恼畏(wěn)定功能。一是對于國家來說,必須要求土地為全國提供穩(wěn)定的食品供給。二是必須保證承包土地為農民提供就業(yè)機會,從而在一定的程度上,用行政力量維持土地均分格局。三是國家利用對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利保證其產業(yè)政策能順利被承包主體執(zhí)行。四是國家通過擁有的所有權利控制土地的規(guī)模不致于過小,而扼殺規(guī)模效益,也可以通過擁有的所有權利限制土地的規(guī)模超出經濟規(guī)模,出現(xiàn)大土地所有者,導致規(guī)模不經濟而損害公平,在“大”與“小”規(guī)模的搏弈中,保持適度,既不會出現(xiàn)大規(guī)模聚集損害“公平”,也不至因規(guī)模長期維持在“超小”狀態(tài)而損害效益。
二、當前承包土地各種功能之間的矛盾
由于承包土地對不同的主體(國家、集體、農民)有各自的利益和不同的要求,這就造成了各功能之間的矛盾,歸納起來主要就是經濟功能與其他功能的矛盾,其實質是公平與效益的矛盾。
、背邪恋氐慕洕δ芘c要求承包土地穩(wěn)定提供食物的社會功能的矛盾。當前,由于從事農業(yè)的機會成本高,農業(yè)比較效益低,按照“資本追逐利潤”的經濟功能要求,承包土地就會流向非糧食產業(yè)或非農產業(yè),但是,受社會功能的約束,承包土地既使利潤極低,甚至虧損也不能轉產,甚至拋茺都不允許,這就經濟功能服從社會功能,從而束縛了土地經濟功能的發(fā)揮。
、渤邪恋亟洕δ芘c承包土地的就業(yè)、生存保障功能的矛盾。按照經濟規(guī)律,在一定技術條件下,土地應該達到一定的經濟規(guī)模,效率才最高,如果按照經濟功能的要求適度規(guī)模經營,就會許多人失出土地,從而失出就業(yè)、生存保障的基礎。承包土地的就業(yè)和生存保障功能發(fā)揮,即承包土地規(guī)模經營的約束機制使承包土地的經濟功能與就業(yè)和生存保障功能發(fā)生沖突,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影響了承包土地經濟功能的發(fā)揮。
、辰洕δ芤笮首畲蠡c政府要求承包土地具有相對公平性的矛盾,即效率與公平的矛盾。一是從土地作為生產要素來看,總是向利潤最高的方向流動,必然會形成規(guī)模經營。二是作為生產經營主體的農民總是想多經營土地,以實現(xiàn)適度規(guī)模經營或者想通過多種地、多增加收入。三是從一般所有者來看,土地作為一種資本,所有權主體總想把土地交給最會經營的經營者。因此,發(fā)揮承包土地的經濟功能,自然會有很多人沒有土地,一部分人有比較多土地,這可能是最有效率的土地配置方式。但是土地的政治穩(wěn)定功能要求土地的配置體現(xiàn)公平,從而賦與承包土地的政治穩(wěn)定功能,這就使承包土地均分的公平功能與經濟功能要求土地規(guī)模經營產生矛盾。
三、承包土地各種功能相互矛盾的影響
承包土地經濟功能與其他功能的矛盾對
農村市場體系的完善和推進農村各項改革都有很大的影響。
⒈承包土地功能多元化導致土地市場發(fā)育不良,市場體系被扭曲。由于土地社會政治功能的硬約束,承包土地呈現(xiàn)“凝滯化”,一是土地均分是一種利益的均分,有土地就有利益,失去了承包土地,利益自然失去。農民為了維持既得的均分利益格局,自然不肯輕易放棄承包土地。既使拋茺或從事自然經濟也在所不惜,因此,承包土地就固化了本已“細碎化”的土地。土地市場的發(fā)育缺乏基礎。二是土地市場發(fā)育滯后導致農村整個市場體系發(fā)育滯后。三是土地生產要素 ……(未完,全文共6717字,當前僅顯示235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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