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考核內容
二、考核標準
(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10分]
(二)審查調查工作:[20分]
3、實行大要案辦結獎勵加分
6、審查調查年終考核總分值不突破**分
(三)紀檢監(jiān)察信訪工作:[6分]
(四)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黨內監(jiān)督工作:[5分]
(五)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及信息調研:[10分]
(六)深化干部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工作:[10分]
(七)糾風專項治理[6分]
(八)源頭治腐工作:[6分]
(九)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6分]
(十)反腐倡廉建設創(chuàng)新工作:[6分,可另加分]
1、繼續(xù)鞏固、完善和深化反腐倡廉“十項制度”
三、考核時限及要求
1、年終考核時間為20**年12月中旬至20**年元月上旬
3、考核按照縣委、縣政府年度綜合考核工作程序和方法進行
……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考核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確保反腐倡廉建設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中省市紀委全會、縣紀委*次全會和中共**縣委、**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20**年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目標責任管理一覽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縣紀委*次全會工作報告和*發(fā)[20**]2號文件為主。包括:1、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2、審查調查工作;3、信訪工作;4、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黨內監(jiān)督工作;5、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6、深化干部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工作;7、糾風專項治理工作;8、源頭治腐工作;9、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10、反腐倡廉建設創(chuàng)新工作。
二、考核標準
(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10分]
鎮(zhèn)黨委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每年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不少于2次得1分;少于兩次的扣1分。按要求上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分工、領導班子及黨政主要領導貫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的得2分;未按規(guī)定上報少一項扣1分;完成上級安排和鎮(zhèn)黨委年初確定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工作任務得1分;黨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制度措施有力、責任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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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否則不得分。對縣紀委要求調查解決的群眾信訪問題拖著不辦或敷衍了事導致年度內因同一問題重復到縣紀委上訪超過2次的,每起扣2分;全年出現重大集體上訪的每起扣3分;凡出現_、赴省、市上訪的,每次分別扣3、2、1分。
(四)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黨內監(jiān)督工作:[5分]
認真學習貫徹執(zhí)行廉潔自律和黨內監(jiān)督各項規(guī)定,積極開展宣傳教育、
對照檢查、專題輔導和撰寫學習心得等活動,得2分;按規(guī)定召開
民主生活會,得1分;“三重一大”事項由集體討論決定,得2分;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得2分;開展了警示訓誡、誡*談話、信訪約談、任前談話等工作,得2分。(工作資料或記錄齊,按要求上報有關資料或數據,得滿分,否則酌情扣分)
違反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guī)定,主要領導被查處的不得分,領導班子成員被查處的扣3分,管轄范圍內其他干部被查處的每起扣2分,凡被通報的每起扣2分,被新聞媒體曝光的每起扣3分,扣完為止。
(五)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及信息
調研:[10分]
1、認真開展廉政文化進機關、進農村(社區(qū))活動,有亮點、有示范點,鎮(zhèn)機關廉政文化氛圍濃厚。有創(chuàng)新內容,效果明顯的得3分,否則酌情扣分。2、按照*紀發(fā)〔20**〕4號文件要求,認真開展崗位廉政教育活動,措施得力、資料齊全、成效明顯,得3分,否則酌情扣分,未開展此項工作的不得分。3、加強黨風廉政宣傳和信息調研工作,一年至少在報紙、刊物或紀檢監(jiān)察系統(tǒng)網站刊發(fā)信息3篇,上報調研文章1篇。完成任務得2分,沒有刊發(fā)信息或上報調研文章的不得分。4、完成紀檢監(jiān)察報刊及反腐倡廉教育讀本征訂任務,得2分,否則酌情扣分。
(六)深化干部作風建設和效能建設工作:[10分]
1、認真開展深化干部作風建設活動,制定實施方案,成立領導機構,按要求上報活動信息、
總結情況得2分,否則酌情扣分。2、按*辦發(fā)〔20**〕**號要求,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多方征求意見建議、開展評議、對存在問題整改到位得2分;完成23項任務、六個專項治理工作,完善各項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公開辦事流程、監(jiān)督電話,認真受理投訴舉報,取得明顯成效得4分,否則酌情扣分。3、暢通投訴渠道,設立受理投訴機構,建立辦理臺帳資料的得1分,否則酌情扣分;及時受理辦理投訴事項的得1分,未及時辦理和回復的每件扣1分。對壓制不查、推諉不辦被縣行政效能投訴中心督辦的每件扣2分。4、凡被市委整教辦查實有作風、工作效率、服務態(tài)度和質量方面問題的,每出現一起扣4分(扣完為止);凡被縣紀委監(jiān)察局和縣委整教辦查實或檢查后通報的,每起扣3分(扣完為止)。5、工作有創(chuàng)新或重大突破,對全縣有指導推廣作用的,經縣紀委監(jiān)察局評定,加2分;有關作風和效能建設的宣傳文章和信息被中、省媒體采用的分別加3分、2分。
(七)糾風專項治理 [6分]
1、堅決糾正侵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切實執(zhí)行減輕農民負擔規(guī)定,無涉農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等加重農民負擔的問題,得2分,否則酌情扣分。凡發(fā)生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每起扣1分。2、認真開展“小金庫”、慶典論壇研討會專項清理工作,有組織機構,有實施方案,有
工作總結,健全了長效機制得2分,每缺一項扣1分。凡發(fā)現有違規(guī)設立“小金庫”、違規(guī)舉辦慶典論壇研討會或未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不得分。3、認真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問題進行了整改,并如實上報情況的得1分,否則不得分。4、認真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按時完成各階段任務的得1分。凡被各級檢查發(fā)現問題并被通報的扣1分;項目信息公開和
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公開不全面不及時的扣1分。
(八)源頭治腐工作:[6分]
1、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內容真實,更換及時,尤其是群眾關心的征地補償、涉農補貼、救災救助等熱點問題公開及時,群眾滿意度高,得2分;凡公開內容不全、更換不及時、載體單一、群眾滿意度低的,分別扣0.5分。2、開展了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會計集中核算和“村財鎮(zhèn)管”制度執(zhí)行情況好,得2分。資料不全扣1分。3、嚴格執(zhí)行換屆紀律,得2分,出現違紀問題的不得分。
(九)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6分]
當年研究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少于2次,得1分;建立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示范點及有關制度,得1分;開展了村兩委會勤廉雙述、村民詢問質詢和民主評 ……(未完,全文共4594字,當前僅顯示2321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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