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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農村社會治安工作調研報告

發(fā)表時間:2024/5/30 15:46:11
目錄/提綱:……
一、農村人口基本情況
二、農村社會治安面臨形勢
(一)鄰里糾紛問題
(二)村民之間轉包土地問題
(三)土地集中流轉后租金分配問題
二是村民認為土地流轉后自身利益受損,或流轉程序不規(guī)范,要求撤銷流轉協(xié)議
(四)農村宅基地、村民福利待遇等方面矛盾突出
(五)與城市相比的突出特點
三、農村社會治安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_工作方面
(二)違法犯罪打擊防范方面
(三)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方面
(四)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面
(五)法治宣傳教育方面
(六)法律公共服務覆蓋率低
四、農村社會治理力量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黨組織在維護_方面的作用發(fā)揮和責任制落實情況方面
(二)基層政法資源配置和工作情況
(三)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及工作情況
(四)“一村一輔警”機制落實情況
五、加強農村治安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提升農村社會治理的群眾參與度
(二)推進農村警務工作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提升農村治安防控水平
(三)建立健全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
(四)加大農村法治宣傳力度
(五)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現(xiàn)全覆蓋
(六)進一步關愛弱勢_
(七)加強對農村社會面的控制
……
**區(qū)農村社會治安工作調研報告

為認真解決新形勢下影響農村社會治安的突出問題,**區(qū)組織區(qū)內各相關部門,就當前我區(qū)農村社會治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行調研,現(xiàn)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村人口基本情況
**區(qū)下轄**、**2個街道,50個行政村、10個城市社區(qū),總人口23萬,戶籍人口8.6萬人。其中,農村戶籍人口6.1萬人,占比約70.9%。60歲以上常住人口2萬人,0-14歲常住人口1.8萬人。因**區(qū)企業(yè)多、大中專院校多,全區(qū)流動人口較多,占比較大。
截至2024年3月份,全區(qū)農村生活困難人員1193人(其中低保對象168人,農村特困人員74人、孤困兒童29人、兩補殘疾人858人、經濟困難老年人48人)
二、農村社會治安面臨形勢
(一)鄰里糾紛問題。此類問題占比最多,個人與組織,個人與集體之間,日常生產、生活中動態(tài)發(fā)生的各類小摩擦、小矛盾解決不及時、不公道,都能引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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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因農村人口法治意識淡薄、存在不勞而獲、“走捷徑”燈不良心理,無業(yè)人員、農村人員違法犯罪占比大,以2023年為例,我區(qū)農村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訴數(shù)為42人,占全部提起公訴人數(shù)的27.27%,犯罪類型主要為危險駕駛罪、盜竊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在農村犯罪全部罪名中占比分別為23.81%、19.05%、14.29%。同時,個人極端案事件發(fā)生的現(xiàn)象屢有發(fā)生,由于久拖不決導致的故意傷害等刑事an件也不是個例。
(三)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方面。依托“雪亮工程”,全區(qū)建制村都建設432處視頻監(jiān)控設施,但仍達不到村莊內視頻監(jiān)控全域覆蓋,存在監(jiān)控死角問題,同時,村兩委對人防技防建設工作也不夠重視。
(四)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方面。矛盾糾紛排查不徹底,化解難度大。個別村居對待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重視程度有待提升,村兩委、網格員作用發(fā)揮不突出,導致個別隱患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提早接入。個別矛盾糾紛雖然能夠發(fā)現(xiàn),但受限于政策變動、歷史遺留問題等原因,在處理化解過程中,難度極大,問題短時間難以化解。
(五)法治宣傳教育方面。部分村居對法治宣傳工作不夠重視,法治宣傳教育力度不夠,普法教育開展效果不佳、成效不顯著,導致一些群眾對法律法規(guī)了解不足,容易引發(fā)違法行為。
(六)法律公共服務覆蓋率低。農村地區(qū)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和服務中心軟硬件設施配套不夠完善,信息化水平不高,農村法律服務人員資源相對匱乏,律師、公正、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資源在農村相對不足。法律顧問同村(社區(qū))干部、包村包片干部溝通較多,同村民聯(lián)系相對較少,法律顧問作用發(fā)揮不明顯。
四、農村社會治理力量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黨組織在維護_方面的作用發(fā)揮和責任制落實情況方面。部分基層黨組織的功能發(fā)揮不夠充分,尤其在維穩(wěn)工作上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部分基層黨員對維穩(wěn)工作的認識不夠深刻,缺乏主動作為的精神,導致一些潛在的_風險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化解。比如村委會只忙于處理村務工作,而很少出臺維護_的措施。
(二)基層政法資源配置和工作情況。由于基層政法資源相對匱乏,人員配備不足,導致基層政法機構在應對社會治安問題時面臨較大壓力。基層政法機構之間的協(xié)作機制不夠完善,信息共享不暢,影響了工作效率和治理效果。同時,因**區(qū)為市屬開發(fā)區(qū),基層沒有司法所、人民法庭等編制,同時因職能所限,屬地派出所不歸街道管理,導致在處理很多矛盾糾紛時,輔警等公安機關與街道村居合力不夠。
(三)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及工作情況。全區(qū)現(xiàn)有綜治網格員186名,大部分為兼職,受人員流動性大、文化水平、專業(yè)能力、業(yè)務素質的所限,導致隊伍素質參差不齊,工作能力有限。此外,群防群治隊伍在待遇保障、激勵機制等方面也存在不足,影響了其積極性和穩(wěn)定性。一線人員力量不足,村居工作成員忙于處理上級交辦的工作,對矛盾排查工作缺乏時間深入,影響排查及問題協(xié)調效果,造成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不徹底。
(四)“一村一輔警”機制落實情況。“一村一輔警”機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農村警務工作的覆蓋面和效率,但在一些地方,由于輔警隊伍建設不夠規(guī)范、管理不夠嚴格等原因,導致輔警在工作中存在履職不到位、作風不正等問題。同時,農村警務工作在信息化、智能化方面還有待加強,以適應新形勢下農村社會治理的需要。一村一輔警制度在我區(qū)基本能夠落 ……(未完,全文共3372字,當前僅顯示1776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區(qū)農村社會治安工作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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