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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區(qū)“大調解”體系建設工作情況

發(fā)表時間:2014/5/26 16:27:20
目錄/提綱:……
一、認真開展穩(wěn)定形勢風險評估和分析研判
二、建立健全“大調解”組織機構建設
三、健全完善了各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
四、構建了三級調處工作網絡
五、進一步加大涉法涉訴訪案件的排查處理工作力度
……
**區(qū)“大調解”體系建設工作情況

我區(qū)的“大調解”工作,是緊緊圍繞全區(qū)工作大局,以加快推進全區(qū)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有效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為目標,堅持預防為主,有效化解,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歸口管理”原則,“誰主管、誰負責”,做到小糾紛不出社區(qū)、街道,大糾紛不出單位,疑難糾紛不出區(qū),努力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整合調解資源,著力構建區(qū)、單位,街道、社區(qū)下聯動,相關部門整體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建立覆蓋全區(qū)的調解網絡體系,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與推進民主法制建設、與教育群眾學法用法、與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相結合,突出在法律法規(guī)的熟知和應用上下功夫,在調處機制的建立和落實上下功夫,在矛盾糾紛的預防控制和化解上下功夫,在矛盾糾紛的回訪反饋和督促協(xié)議履行上下功夫,推進工作全面開展,維護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
一、認真開展穩(wěn)定形勢風險評估和分析研判
我區(qū)為確保全區(qū)政治安定,社會和諧穩(wěn)定,真正把重大事項社會穩(wěn)
……(新文秘網http://m.120pk.cn省略648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府領導高度重視,把“大調解”組織隊伍建設始終作為鞏固和維護基層_的一項保障措施來抓,成立了區(qū)“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辦公室在區(qū)綜治辦,負責全區(qū)社會矛盾糾紛的信息收集掌握,復雜疑難糾紛的排查調處和基層矛盾糾紛工作的調解指導,跟蹤回訪和反饋已調矛盾糾紛協(xié)議的履行情況,對存在的各種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協(xié)調聯合做好預防控制工作。
三、健全完善了各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
我們結合我區(qū)實際,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重點圍繞“調”作文章,在“防”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和工作網絡,落實了領導干部包案責任制;制定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形成了政法、街道、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齊抓共管的調解網絡格局;綜合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手段,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以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_性事件為重點,制定下發(fā)了《維護穩(wěn)定工作的意見》、《開展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排查整治治安突出問題活動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大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對4個潛在的個體重點信訪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了包保_領導、單位、部門和責任人。
四、構建了三級調處工作網絡
切實加強了“調訪一體化”建設,完善了三級調防組織網絡,把“大調解”工作機制融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于一體,有效整合社會資源,實行整體聯動。全區(qū)已經建立了黨政領導、綜治牽頭、司法主辦、部門參與、聯合調處的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新格局,形成了以區(qū)委書記任組長的區(qū)級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為核心,以區(qū)(街道)黨委書記任組長的區(qū)(街道)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為主體,以各社區(qū)及各單位調委會為依托,以居民小組長任組長的調解小組為基礎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三級網絡。從而,使“大調解”的參與主體更為廣泛,人員組成更加科學,調處工作更有權威,彰顯了“大調解”的本質特征。同時,建立了五項調處工作機制,保障“大調解”工作正常開展。第一項:預警機制,實現對矛盾糾紛的有效控制。主要是建立社會矛盾糾紛三級預警制度,調解組織各指定一名調解信息員,定期收集上報一次矛盾糾紛動態(tài)信息,并進行分類定級和預警處置 和定期報告制度,無重大矛盾糾紛實行零報告。第二項:排查機制,積極預防矛盾糾紛的發(fā)生。采取條與塊結合、定期與集中結合、普遍與重點結合等形式,街道社區(qū)每10天或20天進行一次社會矛盾糾紛排查,按每月、季、半年進行矛盾糾紛排查與分析。第三項:調處和應急處置機制,防止矛盾糾紛擴大升級。牢牢抓住“調處”這個關鍵環(huán)節(jié),綜合運用說服、教育、勸解、協(xié)商等方法依法進行調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防止小矛盾釀成大事件、局部矛盾釀成_性事件。第四項:聯動聯調機制,形成化解矛盾糾紛的合力。各部門都建立了矛盾糾紛聯動聯調工作機制,快速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司法行政部門充分發(fā)揮骨干作用,公安、法院、信訪、國土等有關部門作為聯動聯調的成員單位,互相溝通協(xié)作,合力調處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第五項:考核獎懲機制,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都制定了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考核、獎懲措施,有力地促進了“大調解”工作的正常開展。今年,全區(qū)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28件,完成調解127件,正在調解1件;多是生 ……(未完,全文共2862字,當前僅顯示181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區(qū)“大調解”體系建設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