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指導思想
二、工作原則
三、整治重點
(一)緊盯“八種表現(xiàn)”
(二)聚焦“四個領域”
1、聚焦幫扶解困
2、聚焦虧損項目治理
3、聚焦黨內(nèi)政治生活
4、聚焦審計和巡視整改
(三)嚴查“四種行為”
1、嚴肅查處“不作為”
2、嚴肅查處“假作為”
3、嚴肅查處“亂作為”
4、嚴肅查處“慢作為”
四、實施步驟
(一)學習動員階段(2019年1月底以前)
(二)調(diào)研排查階段(2019年3月底前)
(三)整改總結階段(2019年6月底前)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強化組織領導
(三)嚴肅執(zhí)紀問責
(四)注重統(tǒng)籌推進
……
***公司黨委貫徹落實 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單位、項目部黨(工)委: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一系列重要
講話和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紀委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工作意見》(中紀辦發(fā)〔2018〕8號,以下簡稱《工作意見》)、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國資委紀檢監(jiān)察組《關于中央企業(yè)紀檢監(jiān)察機構督促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通知》(駐國資紀監(jiān)發(fā)〔2018〕39號,以下簡稱《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紀委、國資委黨委、駐委紀檢監(jiān)察組和股份公司黨委有關決策部署,緊扣**公司改革發(fā)展和黨的建設,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緊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八種表現(xiàn)”,聚焦“四個領域”,嚴查“四種行為”,深入開展集中整治,強化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推動公司廣大干部職工進一步轉(zhuǎn)作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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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缺乏實際行動和具體措施;貫徹執(zhí)行股份公司、集團公司和公司決策部署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說一套做一套。
2.在召開會議方面,開會不研究真實情況、不解決實際問題,會議主題不明確,為開會而開會;超計劃、超時間、超規(guī)模、超預算開會;就同一事項反復開會;要求無關人員“陪會”。
3.在調(diào)查研究方面,搞形式、走過場、不深入,搞層層陪同、超人數(shù)陪同;對調(diào)查情況不做深入分析研究,以偏概全,提出意見建議好高騖遠,可操作性不強,
調(diào)研成果不管用。
4.在學風文風方面,理論脫離實際,只為應付場面、應景交差,拍照留痕做樣子;講話空話套話多,不尚實干、不求實效;文件材料照抄照搬,出臺
規(guī)章制度“依葫蘆畫瓢”,針對性、指導性不強;超篇幅、超范圍發(fā)文。
5.在服務群眾方面,“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對職工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無動于衷、消極應付;對職工群眾合理訴求推諉扯皮、冷硬橫推,對職工群眾簡單粗暴、頤指氣使;搞特殊、耍特權,在職工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和強烈不滿。
6.在檢查考核方面,檢查考核過多過濫,多部門重復檢查同一單位(項目),多部門重復考核同一事項;考核內(nèi)容不務實,頻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給基層造成嚴重負擔。
7.在履職盡責方面,不顧實際情況,不經(jīng)科學論證,違反規(guī)定程序亂決策、亂拍板、亂作為;工作要求一刀切,專項部署無標準;弄虛作假,瞞報、謊報情況,隱藏、遮掩問題。
8.在責任擔當方面,“新官不理舊賬”;凡事都請示,遇事不表態(tài);回避問題和矛盾,熱衷于簽訂各類責任狀,上推下卸責任;慵懶怠政,消極應付,失職失察。
(二)聚焦“四個領域”
1.聚焦幫扶解困。貫徹公司黨委幫扶解困的安排部署態(tài)度不堅決、工作不扎實,履責不力、監(jiān)管不嚴,敷衍應對、弄虛作假等問題;幫扶解困有關政策、項目、資金等信息不公開、不透明,信息采集、對象識別、措施到戶、資金分配不精準等問題。
2.聚焦虧損項目治理。對虧損項目治理不重視、不及時解決,落實公司專項治理方案不堅決、不到位等問題;治理方案不具體,目標不清晰,措施不細化,責任不明確,問責不到位等問題;領導干部缺乏擔當意識,遇到問題繞著走,不想擔責、不愿擔責等問題;不依法管理、不按程序辦事,以權謀私,侵蝕和損害公司利益等問題。
3.聚焦黨內(nèi)政治生活。黨的意識、黨員意識淡化,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妄加評論、胡亂猜測等問題;不按組織程序辦事,民主決策流于形式,發(fā)揚民主不充分等問題;帶病提拔、違規(guī)提拔等違規(guī)選人用人問題;黨內(nèi)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實,
民主生活會、“三會一課”造假,批評和自我批評“辣味”不足,談心談話“走過場”,敷衍了事、應付檢查等問題;領導干部不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抄襲
發(fā)言材料、找人代寫筆記等問題。
4.聚焦審計和巡視整改。對外部及公司內(nèi)部審計、股份公司黨委巡視、集團公司黨委巡察、公司巡察檢查整改不重視,敷衍整改、不推不動,“掛空檔、走過場”等問題;搞“一陣風”,前緊后松,報送整改情況報告后,持續(xù)深入整改力度明顯減弱,整改不徹底等問題;搞選擇性整改,避重就輕、避難就易,好改的就改,難改的就拖,甚至搞虛假整改、表面整改、變通整改等問題;一些歷史遺留問題久拖不決等問題。
(三)嚴查“四種行為”
1.嚴肅查處“不作為”。處置矛盾回避問題、推諉扯皮,接受任務拈輕怕重、挑肥揀瘦,面對困難退避三舍、左推右擋,推動工作蜻蜓點水、瞻前顧后,履行職責玩忽職守、討價還價,推進改革虛于應付、縮手縮腳,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愛惜羽毛、充當好人,對違規(guī)違紀行為不抵制、不斗爭、不敢較真碰硬等行為。
2.嚴肅查處“假作為”。落實上級決策部署“輪流圈閱”“層層轉(zhuǎn)發(fā)”,虛張聲勢不干活等行為;“喊口號很積極、行動上難見影”,熱衷于開會等于落實、發(fā)文等于做過,表態(tài)多、調(diào)門高等光說不練的行為;大事小事層層請示
匯報,貌似賣力、實則裝樣,蒙騙上級、消極應付等行為。
3.嚴肅查處“亂作為”。用權任性、放縱妄為,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等行為;不守紀律、不守規(guī)矩,違規(guī)行使_裁量權等行為;吃拿卡要,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行為。
4.嚴肅查處“慢作為”。對上級決策部署貫徹不及時、落實打折扣,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等行為;墨守成規(guī)、萎靡不振、安于現(xiàn)狀,怕麻煩、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等行為;遇事等待觀望、議而不定、決而不行,作風拖沓等行為。
四、實施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從2019年1月份開始,分為以下三個階 ……(未完,全文共4670字,當前僅顯示235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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